焦点动态
·苛责医疗保健“政治表演秀
·四川保健品抽查超过七成不
·江西:颅痛宁等8种违法广告
·越南又发现两名禽流感疑似
·制药行业已开始执行新的GM
·专家研讨完善中医药人禽流
·儿童疫苗普泽欣可能受污染
国际药讯
·美国仿制药市场有望迎来黄
·美国药业深呼吸 药厂压力空
·加纳将禁止进口非复方抗疟
·俄罗斯将于2012年建成首座
·科学家新研究发现:狙击艾
·英对部分抗抑郁药疗效甚微
·辉瑞可能不久将售出日本研
展会预告
·2008第二十届安徽(合肥)全
·2008中国国际医药保健原材
·2008上海国际医院建筑设计
·第60届中国大连国际医药原
·2008年5月[鼎坚药交会]-第
·第45届 威联沈阳 东北三省
·第五届国际自然疗法医学会
行业动态
·丽珠集团2007年实现净利5亿
·我国最大医药流通中外合资
·诺华制药去年在华业绩劲增
·美国未来5年专利保护期届满
·仿制药有望迎来黄金期
·零售直供不会令终端重新洗
·工商博弈又现新拐点 品牌厂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新闻政府声音
我国划定不可捐赠药品和医械
南方中药港 2008年3月1日


  据医药经济报报道,医院制剂、境外生物制品不能捐赠;捐赠假劣药品将依法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近日介绍了中国对捐赠药品的管理办法。

  据颜江瑛介绍,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药品,未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未经国外政府批准上市的境外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临床试用、试生产的药品,经药监部门批准临床试用或临床验证的医疗器械,医院制剂,境外生产的生物制品,以及按原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都不得捐赠。

  颜江瑛说,若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有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药监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罚上限从重从快查处。

  根据中国对捐赠药品的管理规定,捐赠药品、医疗器械,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受赠人应为省级以上民政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其各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受赠人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和分发记录,并指导、监督使用单位使用。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销售。颜江瑛说,境外捐赠药品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并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批件》办理进口备案手续。

 

编辑  于卓

相关链接
东北制药给黑山疫区捐赠药品 2005年11月9日
修正药业向贫困生捐赠药品 2006年4月4日
十万余元捐赠药品免费给贫困人群 2006年7月9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客户中心 | 法律声明 | 在线招聘 | 友情链接 | 企业邮箱 | 意见反馈 | 本港大事记
南方中药港药品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药港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010)64915192
环球娱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客户服务邮箱:10000@zgygw.com
北京名人环球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南方中药港网络发展事业部制作
中国网通(CNC)提供带宽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许可证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Copyright ◎ 2004- 2008 ZGYGWVIP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