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商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五部委将联合在全国范围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生产经营联合专项治理。其中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严禁经营肽类激素等兴奋剂。
昨天,记者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此次治理将到2008年奥运会闭幕时结束。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此次检查将摸清自2004年3月反兴奋剂条例实施以来药品和化工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情况。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