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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问题药品召回制度
南方中药港 2007年8月9日

  据北京商报报道,药品、医疗器械一旦被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召回是最优的选择,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今后,我国也将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的风险产品召回制度。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透露,国家药监局将针对我国药品安全问题,制定风险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缺陷或隐患的产品将被强制要求召回,加强对“问题药品”的监管。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制度,“问题药品事件”、“食品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后,问题产品不能及时处理,使消费者蒙受损失。除此之外,一些问题产品仍在市场上流通,严重危及百姓的健康。

  据了解,《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已在上月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就是将在北京建立食品安全召回制度。对于明知自家生产的食品可能有危险却隐瞒不报的商家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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