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日报报道,今后,任何医疗机构不得私抢急诊病人。今天,省卫生厅表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自指定急救单位,任何机构、组织、个人等不得使用“紧急救援中心”、“急救中心(站)”等名称,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省卫生厅指出,各市要设置“120”指挥调度中心,承担本市日常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的院前急救工作的指挥调度、监督管理等工作,要在年底前实现以市为单位全面覆盖。另外,进一步规范本辖区内的医疗急救电话号码的设置,保证“120”急救电话的惟一、安全和畅通,确保急救指挥调度及时接听、及时出车、及时抢救、全天候运转。
省卫生厅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设置独立或依托当地综合医疗机构的急救中心,并依托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心卫生院建立急救站,原则上每个急救站覆盖10万人口左右。急救中心(站)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一般按每5万人口配备1辆急救车,并保证急救车设备、药品和通讯设施符合要求。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