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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日报报道,2006年11月20日,本报“新闻调查”专版上刊登的《富平蒲城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猖獗,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管理》的报道,引起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李仲为局长当日批示,要求渭南市工商局认真查处。渭南市工商局连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省局领导的批示精神,研究具体处理意见。会议确定迅速将《陕西日报》报道以及省、市局领导批示精神,传真至各县局,要求认真学习,开展自查自纠。市局副局长带工作组赴富平、蒲城两地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
工作组到达富平、蒲城后,及时向当地政府做了汇报,并责成两县工商局成立了调查和整顿领导小组,会同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全面清查和整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广告,建立和完善相关广告审查制度。同时,抽查了县工商局的市场监管档案,到富平电视台、蒲城电视台以及蒲城商之媒广告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集中监测这些单位去年发布的医疗药品广告,责令立即停播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暂扣了两家县电视台的《广告经营许可证》以及蒲城商之媒广告有限公司的《固定形式印刷品登记证》,要求县工商局立即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渭南市工商局还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一次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药店、诊所9户,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23起,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了广告长效监管机制,有力地打击了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的发布行为,净化了医疗、药品广告市场。
编辑 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