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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河北网报道,春节将至,习惯网上购物的人们开始忙起来,包括为父母、亲朋选购一些有益健康的保健品或常服的药品。河北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河北目前尚未批准一家企业从事网络售药,消费者网上购药时一定要谨慎。
作为一种新兴的药品交易方式,网上售药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对于用药者来说,由于网络售药减少了流通环节和销售成本,药品价格要比传统销售方式便宜很多,同时互联网信息传递的快捷也使得购买药品更加方便。
但药品毕竟不同于普通的消费品,网络售药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其用药的风险。2005年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开始实施,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资格证书的号码方可营业。
近日,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到目前为止,我省尚未批准一家企业从事网络售药。据记者了解,就全国而言,目前也仅有北京京卫大药房网站、北京金象大药房网站、上海药房网、辽宁盛生药房网4家网站有权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且不能在线销售处方药。
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网上购药时一定要在具有网上开店资质的药房购药,选购前要看好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厂址及保质期等。而且,药品有储存期限,药品的网上订单一旦不能按时邮寄发出,药品发生化学变化,可能危及并不知情的用药者健康。因此,网上购药一定要慎重,以免上当受骗。
河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该部门在联手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网上售药”加强监管的同时,欢迎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83720000。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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