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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众日报报道,记者从山东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在已启动的省直单位医保制度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照不同年龄计入,年龄段越高,计入金额越高,个人自负比例和自负的医疗费用相应降低。
据介绍,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两部分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医保费用合理分担机制,个人适当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为了合理确定个人负担,特别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目前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划入暂时按年龄每月划入30元到200元不等。”省社保局人士介绍。
具体标准为:不满35周岁的职工,每月划入30元;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每月划入50元;45周岁以上不满55周岁的职工,每月划入70元;55周岁以上的职工,每月划入90元;不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150元;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17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200元。
在待遇享受方面,省直医保制度中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统筹范围同现行的医保《三大目录》相同。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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