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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齐鲁晚报报道,近日,记者在潍坊一些药店货架上发现,类似祛斑霜、祛痘膏的产品占了不小的比例,而这些进入药店的化妆品被销售人员冠以“药妆”的头衔,价格也比一般化妆品高出很多。对此,有专家认为,化妆品与药品混售,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近日,记者接连走访了潍坊市十多家药店后发现,几乎每家都在销售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个别药店还设了化妆品专柜。面对顾客咨询,销售人员大多以“药店专卖”、“中药制剂,不含色素”等作为卖点。在新华路一家药店内,记者随手拿起一款祛痘产品,其外包装上注有卫生部针对一般化妆品的卫生许可证,即“×卫妆准字××号”,却没有关于“药”的任何标志。当记者询问该类产品是否为药品时,销售人员解释说,这属于“药妆”,只在药店出售,不像药品有很强副作用,比一般化妆品也更有针对性。但也有一些药店的工作人员称自己并不清楚化妆品与药品的区别。
采访中,一些消费者说,他们选购“药妆”产品,主要是看重药店销售的产品在祛斑、祛痘等方面相对比较专业。在四平路一家药店看化妆品的王女士说,化妆品被曝光有问题的非常多,选择到药店来买,主要是觉得药店卖的都是有一定疗效的,质量还有保证。但她也不太清楚普通化妆品和“药妆”的区别。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张主任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只存在对“药品”和“化妆品”的定义,并没有“药妆”品这一叫法,而“药妆”品的定位应仍是化妆品。药店宣传的所谓“药妆”中确实含有药物成分,但绝不能代替治疗皮肤病的药物。消费者购买“药妆”产品前,最好先咨询专业人士,且有必要做皮肤测试,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购。此外他认为,化妆品与药品混售,在某种程度上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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