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拿着医院开的处方去药店买药,回来发现发票上的药名和处方上不一样。”昨日上午,家住武昌的丁先生向本报医患连线投诉。
据丁先生介绍,他的母亲李女士今年68岁,患有神经衰弱。前日,李女士去省中医院看病,然后拿着该院医生开的处方,到武昌丁字桥 的一家药房买了中药。当日晚上,李女士就服用了一副中药。
昨日早晨,李女士服药后有些腹泻。她把买药的发票与处方一对比,发现处方上开了13味中药,发票上却有14味中药。另外还有两味中药,处方与发票上的名称不一样。“是不是药店给错药了?”李女士很担心。
昨日上午11时,记者和丁先生一起,来到售药的药店询问。该店一名男药师解释:发药没有错,发票上的药品名是按照相关规范来写的。“山茱萸”就是处方上的“枣皮”;“生龙骨”和“生牡蛎”就是医生所写的“生龙牡”。至于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腹泻,这是服药后的正常反应。
中南医院中医科主任张莹雯称,中医处方上的药品名应按统一规范来书写。按照中医处方的原则和《中国中药药典》的规范,“枣皮”应写为“山茱萸”,“生龙牡”应该分开来写。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