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辽沈晚报报道,4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88家新通过审批的医疗保险定点药店。
本次公布的定点药店是在今年6月11-13日期间申报的药店,同时是沈阳市今年公示的第二批医保定点药店。今年4月市劳动局曾公示了第一批60家药店。
成为医保定点药店后,这些药店将不得再出现同一经营场所经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范围外的化妆品、食品、日用品等商品,以防止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兑换现金或购买其他商品的现象。
药店如存在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并终止与其签订的协议,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资格的申请。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