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法制报报道,近日,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市局稽查处、新建县局和新组建的湾里区局执法人员,联合对湾里区涉药单位的药品销售和使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南昌市第四医院第三门诊部经营场所使用的中药饮片均采用无任何品名、标签及未标注生产厂家及批号的塑料袋、蛇皮袋包装。该门诊部药柜还有已经过期的补肾强身片等药品。另外湾里畜禽养殖保健中心、湾里招贤饲料店、竹林兽医站、竹林兽药饲料行及湾里紫兰牲畜服务部5家单位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人用药品,涉案金额近万元。执法人员目前已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予以封存,并做进一步调查。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