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汉网消息,4月2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对我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实行定点管理。
据省药监局办公室介绍,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
自2006年8月起,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后在武汉、荆州等7个市州启动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更换机制,即将居民家庭的过期药品按一定比例以旧换新。从即日起,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更换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实行审核备案,授权经营,定点管理。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申请,并被确定为定点后才能回收过期药品。回收的过期药品要就地封存,定期统计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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