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母网消息,4月16日,记者今日从市药监局获悉,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氨酚拉明片等8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5种、中成药3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这8种药品分别是:氨酚拉明片、盐酸曲普利啶胶囊、酮康他索乳膏、甘露聚糖肽胶囊、氨酚曲麻片、养血清脑丸、柴胡滴丸(薄膜衣)和小儿七星茶口服液。市药监局要求,各县市区药监部门自即日起,应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和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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