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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报报道,西安市卫生局日前制定了《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了数十个具体的工作管理制度,涉及社区卫生服务的方方面面。
定期抽检药品外观质量
此次出台的《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医德医风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药品管 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重点传染病及时转诊制度》等多个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规定,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和社区居民的用药情况,准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常用药物;新药临床申请后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采购;药品的外观、质量要定期进行抽检,不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用药质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所在地区指定的配送企业采购零差率销售药品,按指定价格销售药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价销售。零差率药品与非零差率药品应分别采购、分别记账、分别管理。
设医患纠纷医疗投诉管理部门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种抢救药品齐全、器械齐全,有专人管理,有清单、使用记录、有效期记录,定期检查、更换,杜绝过期药品、器械的使用。各种抢救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可随时投入使用。
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孕妇及儿童的用药安全。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生素。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坚持首诊负责制,遇有不能明确诊断、急症或疑难重症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首先按双向转诊渠道,转往对口支援医院或转往其他上级医院,不得延误治疗时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设有医患纠纷、医疗投诉管理部门,并制定医患纠纷、医疗投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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