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日报报道,为给奥运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体育竞赛环境,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在山东省生产和销售的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其说明书或者标签应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
我省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凡2007年10月1日前出厂(含进口)的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包括单方及复方制剂),其包装标识或说明书上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一律不得在奥运会举办城市销售。2007年10月1日后出厂(含进口)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不得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要于4月30日前主动召回,拒不执行的,由药监部门责令召回。同时,药品生产企业常年不生产的品种,凡含兴奋剂成分的,要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也应按要求完成自查和说明书、标签的修改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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