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法制报报道,03月19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自2007年5月1日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实施以来,该局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对46个严重违规发布药品广告的品种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禁止相关药品在江西范围内销售。
据了解,省药监局在对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46个药品中,大部分厂家对其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做了整改,该局依法解除了其行政强制措施,恢复其销售,但仍有麻姜颗粒、力勃益精丹等14个品种的药品因依然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未做整改,继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此,省药监局禁止这14个品种的药品在江西范围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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