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宁3月13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济宁县市区、乡镇过期药品回收地点已经确定,全市共有167家药店进行回收。
据介绍,过期药品从3月15日至11月30日每天都进行回收,为防止过期药品重新流入市场,各回收点将设立专门区域,专人负责回收、登记和保管,回收后的药品将统一交给市药监局处理。
此次活动选定的药店均为正规经营、具备合法手续、同时在当地药监部门进行了备案,并保证每个乡镇均有一家药店承担回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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