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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年报报道,昨天召开的“倾情民生安全用药”高峰论坛中获悉,去年本市共发生的15000多起药品不良反应,过期药品是不合理用药的最大隐患。有关专家提醒市民不要把过期药当宝贝,更不要在“免费更换”中变相为有偿更换。
市民误区一:用药隐患在身边竟不知
去年,本市发生的15000多起药品不良反应,其中10%为新发生的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反应。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博士告诉记者,在对这15000起不良反应以及近期市食药监局对30万人进行的用药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过期药品是不合理用药的最大隐患之一。杜文民表示,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性不足,无法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由于时间过久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据杜文民介绍,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而市场上过期药的流向大约分为4个渠道。首先,是被市民自己服用消耗了;其次,是被非法收购;还有就是被市民随意丢弃;最后,就是通过正规渠道回收并进行统一销毁。
目前,市食药监局已经在各个药店设立了过期药品回收箱,市民可将过期药品放入其中,监管部门收集后将统一销毁。
市民误区二:过期药能回收被当成宝
据了解,自2005年开始,本市24家药店开展了免费药品更换活动。但是不少市民不仅没有意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甚至会把这些过期药品当个宝,慢慢地这种公益行为在一些市民心中却变了味。已经承办此项活动3年的上海益丰大药房总经理刘湘岳告诉记者,“有一次一位老先生拿了一包的过期药品来我们这里更换,当天更换的是板蓝根冲剂,老先生很不满意,说了句:‘下次有好活动再来换’,然后又领着那包过期药回去了。”当场的工作人员顿时哑口无言。
刘湘岳表示,有偿回收过期药品引起的“副作用”应该引起业内人士的重视。回收过期药品应该是对市民自身健康负责,一些药企提供过期药品免费更换,也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广大市民应该认识到,回收过期药品是自身的责任,是对自己健康负责。
业内人士呼吁: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
为此,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安全用药工作中,过期药品一直是“重中之重”。本市实行的过期药品回收方法,主要是由市药监部门联合一些药店开展的“安全用药,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和“永不过期药店”回收指定药品。
但是,对于大多数市民而言,很多过期的药品还是得不到有偿回收,影响了老百姓换药的积极性。有关专家建议,应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尽快为过期药品回收立法,通过法律规范企业负责或资助回收处理。同时,要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使更多的药店、药厂和药品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过期药品回收难的问题。此外,还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意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自觉、自愿处理家中过期药品。
【相关链接】
3月13日16家药店开展过期药品免费更换
为了尽快清理掉市民家中的过期药品,3月13日本市将在16家药店集中开展过期药品免费更换。
根据活动更换细则,白云山和黄中药生产的产品,可免费“一对一”以旧换新;其他品牌药品3盒完整包装可更换为白云山口炎清(10克×3)一份。过期产品以产品最小包装必须完整,5包/瓶以上必须出示购买小票。普通家庭消费者,每人限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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