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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中医药报报道,从新疆自治区卫生厅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处了解到,2008年,中医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将全面启动《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事业专项经费实施方案》,促进全区中医民族医药发展。
据悉,2007年,新疆自治区设立了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事业专项经费300万元,并制定了专项经费实施方案,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民族医科研、师承、专科(专病)、农村和社区工作建设。
据自治区卫生厅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处处长阿尔甫·买买提尼亚孜介绍,2008年,新疆自治区卫生厅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处将全面启动《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事业专项经费实施方案》,具体将出台《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青年科技人才科研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发挥科技先导作用,组织实施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青年科技人才专项计划;出台《自治区名老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突出人才培养的基础作用,组织实施自治区名老中医民族医师承项目;出台《自治区中医民族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自治区中医民族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出台《自治区社区、农村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民族医)科工作和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医(民族医)科工作。
目前,已按照各项目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组织申报、论证并确定了自治区中医民族医青年科技人才专项25项、自治区中医民族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18个、社区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3个,农村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4个。
编辑 于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