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报道,为加强与涉药单位的交流和沟通,强化涉药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近日,浙江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涉药单位约谈制度。
约谈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法人、企业负责人为主要对象,分药品、医疗器械两个领域,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对日常检查问题较多及一些有苗头性、有倾向性问题的企业,采取定期约谈和临时约谈相结合的方式,指出涉药单位出现或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危害,帮助其整改,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燃。
制度规定,约谈时至少应有两名以上药械监管人员在场,并做好约谈内容记录,经被约谈人确认后签字盖章。约谈记录载入涉药单位诚信档案,纳入企业信用体系考核的评定内容。
约谈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增进监管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增强互信,化被动监管为主动沟通,化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为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造和谐监管环境创造了良好的平台。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