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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报道,昨天,市卫生局对外宣布,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三年中,共取缔无证行医8129户次,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43.1万元,罚款602.89万元。
位于黄浦区汉口路515号1403室的上海韵美美容有限公司定期刊登“不开刀、不打针、不抽脂、不易反复,采用美容技术……祛眼袋”等用词含糊,诱惑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2006年12月28日,2007年1月25日、1月29日、2月3日,黄浦区卫生局接连接到市民投诉,举报该公司在为顾客进行祛除眼袋、鼻唇沟时,引起顾客脸部出血、淤血等情况。黄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派员前后三次对该美容公司监督检查,均未发现有医疗美容行为的相关证据。
2007年2月3日,经缜密调查,黄浦区卫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员伏击守候在其对面的某贸易公司,在一顾客进入该美容店5分钟后,卫生监督员进入该店突击检查,发现法定代表人郑凤华正在为顾客实施“祛除眼袋”术。
经查,郑凤华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对顾客进行注射肉毒素(BOTOX)消除眼袋、皱纹等医疗执业活动。同时,该美容公司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进行医疗美容,黄浦区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并做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