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报道,为深化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探索解决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等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完善药品流通监管的长效机制,2007年11月份以来,湖北省利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实行了登记备案管理。 该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现有销售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建立了企业销售人员档案。档案包括法人委托授权书、劳动用工合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药品从业人员岗位合格证和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基本情况表等内容,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对未经登记备案、超出授权范围、伪造经营资质进行业务活动或销售假劣药品的销售人员,建立“药品销售人员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通过对药品销售人员的备案管理,清除违法经营药品的销售人员,打击挂靠经营或盗用、伪造合法企业资质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