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报道,浙江省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广告监测职能从市场处调整到稽查处,并召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各新闻媒体和有关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和考核制度的通知》,开展零售药店药械广告集中整治行动。
为提升药械广告监测效用,浙江省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违规药械广告监测四步走措施:一是向发布广告的媒体主管部门通报违规广告情况;二是约谈广告发布者,劝其主动停止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三是及时向广告监管部门移送违规广告,并做好处理结果的追踪;四是向违规广告所涉及药品的经营药店发出告诫书,加大监督检查,促使药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2007年,温州市共监测到违法违规药械、保健食品广告114件次,涉及30个广告(其中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6个);移送工商处理10个,发出告诫书26份、通报函7份。通过一系列努力,广告整治收到良好成效,温州市报刊的三大类广告的违法违规现象得到遏制。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