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峡都市报报道,哪些行为要立案,哪些行为可以从重或从轻处罚,12月10日,记者从万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获悉,万州本土的《药品监督执法适用自由裁量权的试行办法》正式出台,药监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了标准。
据介绍,为了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万州区食药监局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对执法案件的剖析,结合工作实践,经办公会多次讨论,制定了《药品监督执法适用自由裁量权的试行办法》,以指导执法人员正确、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药品监督执法适用自由裁量权的试行办法》对适用程序、适用范围、立案、撤案、从重从轻处罚等情形做了限制性规定和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条款。试行办法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