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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7年11月初开展,集中半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大检查,对全市六个区主干道、工业集中区、城乡结合部等药店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重点对执行进货检查验收、供货商经营资格、产品购销记录、购进验收记录台帐是否完整,帐、票、物是否相符以及店容店貌进行检查。共检查525家药店,责令整改58家,已整改44家,警告4家,当场处罚2家、取缔无证经营1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天进行汇总分析,对不合格企业整改及时追踪,直至整改完毕,及时总结反馈。
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改进监管模式,先从教育着手,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让经营者熟知法规,掌握政策,使依法经营成为自觉的行动。而后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涉及面广,警醒效果明显,检查人员通过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和对违法者的警告、处罚,以法律教育药品经营人员,规范经营行为。
通过检查,企业普遍能主动做好药品验收记录和购货凭证核对,按照GSP标准要求,形成日常管理机制,硬件、软件有较大的改善,进货渠道规范,进货验收记录,药品分类、分区摆放、药品备存进口注册证等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店容店貌较干净、整洁,走向规范。药品经营质量整体管理水平有了新的进步,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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