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芜湖日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获悉,南陵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三查三对照”,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存在的变相出租柜台、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及药品非药品混杂销售等突出问题。
该局对照药品零售企业上岗培训人员名单核查药店店员,严禁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代销自己的产品或从事药品宣传以及推销活动,非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对照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查分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对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查药品。明确需要凭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特别是“联邦止咳露”“盐酸曲马多”“氯胺酮”等药品,所有处方药都不得开架销售。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