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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佛山市拟逐步统一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充保险保费为每人每月4元,将由社保部门从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直接提取,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超过基本医保最高限额(6万元)至30万元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按90%赔付。这是继7月1日起全面实施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后的又一创举,有助于完善佛山的医疗保障体系。
目前推行的强制性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广覆盖、低水平的底线保障,只能解决一些基本的医疗保障项目,对达到一定起付标准至一定限额如6万元的医疗项目进行报销,而低于起付标准和高于最高限额的医疗项目则是基本医保的真空地带。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对于高于最高限额的重大疾病赔付的缺位。基本社会保险、基本门诊合作医疗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形成了对于市民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涵盖了从头疼感冒的普通门诊到花费高达30万的重大疾病,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当然,要形成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还需要不断地进行内部资源的整合,特别是要不断完善和推行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减少政策、人为以及区域的限制,形成能够充分利用全市医疗资源并达到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体系。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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