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日报报道,昨日,记者从石嘴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石嘴山市制定了规范驻店药师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驻店药师,将面临在该市没有 “任职”资格的结果。
这项制度规定:驻店药师上岗要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驻店药师上岗,企业负责人及药师本人分别签署《石嘴山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职在岗承诺书》,并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保证营业时间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实行在岗保证声明制度,药师短期不在岗的,可实行请假制度,并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药师上岗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为保管,避免企业负责人及药师本人持一证多处申办药店或到其他单位兼职。
据悉,这项制度实施后为了加强事后监督,执法人员采用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驻店药师在职在岗监督检查,对连续多次检查发现驻店药师不在职在岗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药店,药店就会将其辞退。而药监部门还会在这个驻店药师的“档案”内标注为失信,即将其纳入“黑名单”,今后有人申请开药店配备驻店药师时,药监部门将不推荐“黑名单”中的人。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