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网报道,为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从根本上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日,永寿县纠风办、物价局、卫生局三家紧密配合,联手协作,狠抓药品加价政策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由县纠风办牵头,及时组织召开"三家"领导及县级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关于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医疗机构药品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使大家吃透政策,统一思想,增强了贯彻落实药品加价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县纠风办积极加强与物价、卫生局的联系与沟通,先后三次组织"三家"领导召开座谈会。大家立足全县药品价格实际,围绕如何贯彻执行药品加价政策各抒己见,共同商讨,最终在药品加价标准、申报频次、审核作价及保持价格统一等方面达成共识,制定出台《永寿县医疗机构药品加价工作实施意见》予以下发,为确保国家药品加价政策贯彻执行奠定了基础。
三是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全县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已从2007年8月1日起由县物价局统一核定。具体的程序办法是:县人民医院等4家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每次进购药品后,都要依据购药凭证填写销售价格报批单,送县物价局价格管理股,待管理股审核作价并加盖价格审定章后,方可照价销售;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价格参照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执行,县物价局定期向其发布定价通知;民营医院和医保定点医药门店药品销售价格亦参照县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管理,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属政府定价的药品,实售价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四是"三家"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各医疗机构执行药品定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从而保证了这一惠及百姓的利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全县18家医疗机构、2家医保定点医药门店的980多种药品全部实行政府统一定价,共让利患者20多万元。这一新的举措,彻底纠正了长期以来药价虚高的不正之风,降低了药品价格,规范了医药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群众利益,受到了广大患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
编辑 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