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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医药报报道,按照案值大小合理确定案件主办人,案件主办人对案件查办全过程负责,根据承办案件的完成情况对主办人进行考核评优。这是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推出的案件查处主办人制度的核心内容。
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自2005年以来试行案件查处主办人制度,并于今年正式执行。制度规定,案值5000元以下的一般性案件,由科长指定主办人和协办人,案值5000元以上的案件由支队长负责指定主办人和协办人,大案指定协办人实行科室交叉选派指定。案件主办人对案件查办全过程负责,任何人不得干扰主办人独立办案,不得为行政相对人说情,不得随意向办案人员探听案情。稽查人员办案实行积分制,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年终对稽查人员进行考核评优。对出现错案或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主办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负责任、不主动办案、未按时限办结案件的主办人实行责任追究,轻者给予通报批评,重者取消其执法办案资格。
案件查处主办人制度针对稽查人员在行政执法、专业技术、日常监管、案件受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量化考核与奖惩等手段,有效调动了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了案件查办速度和质量。2006年,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在查处梅里斯区一起以“义诊”为名销售药品的违法案件过程中,协办人张鲁齐到“义诊”现场卧底,及时获得了可靠线索,主办人刘科鸣面对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敢于碰硬,查处非法宣传的药品2个品种44盒,查封了标值近5000元的检查仪器设备。刘科鸣被齐齐哈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大维权公众人物”荣誉称号,刘科鸣和张鲁齐均被评为2006年度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优秀公务员。
今年上半年,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累计立案52件、查结32件,立案数是2006年同期的226.09%,有效净化了药械市场秩序。
编辑 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