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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嘉兴日报报道,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将采取多种手段,对药品流通、经营领域加大管理力度,以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些手段包括限制新开药店,对4种情况不予受理;建立驻店药师“黑名单”制度;使用“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系统”软件等。
据介绍,4种不予以受理的情况为:一是已开办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出现缺额、兼职、挂职情况的;二是已开办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且尚未结案的;三是已开办企业在信用评级中被确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四是已开办企业因药师不到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多次(或多个门店)被处罚且整改不到位的。
为了规范驻店药师,对于药品零售企业蓄意隐瞒兼职事实、聘任虚岗驻店药师并整改不到位的,根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及作虚假承诺的驻店药师,将取消其在该店的任职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全市范围内的药品企业担任药学技术人员。
即将在全市投入使用的“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将实现药品行政审批、GSP认证的网上审批和受理,以及对全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销售、在库药品的网上实时监控。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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