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鲁木齐晚报报道,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正式建立运行,这意味着今后各定点企业在购买麻醉、精神类药品时,必须出示单位电子身份识别器,并通过特殊药品管理信息系统的身份验证后,方可采购、销售特殊药品。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该系统运行后,能够实现特殊药品和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信息的查询,对特殊药品生产、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及流向进行实时监控,对特殊药品生产、销售、使用的异常变动情况进行报警。
据了解,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系统将采用严格的身份认证识别系统,保证特殊药品管理信息系统所有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以达到有效监管并规范特殊药品市场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目的。
如定点企业未按要求及时通过监控信息网络报告特殊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的数量及流向情况的,药品监督部门将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其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资格。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