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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淮北日报报道,从10月1日起,《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卡介苗、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和白破二联疫苗等6种疫苗将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的。
根据新《条例》规定,预防接种疫苗分为两类。卡介苗、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和白破二联疫苗这6种疫苗,接种单位接种此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市民可免费接种此类疫苗。第二类为公民自费或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单位可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费用收取疫苗费、注射费。
按照《条例》规定,儿童出生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住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免费办理,可以在异地使用。今后,儿童入托、入学时,学校、幼儿园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条例》还对受种者接种疫苗时出现异常反应的处理办法有了明确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当发现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异常反应后,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给予一次性补偿。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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