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报道,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国务院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截止到2007年6月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完成34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工作,其中符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有29家。 从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看,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有待提高,还存在认证后,企业质量管理滑坡,技术人员流失,产品没有全检出厂等现象。针对整改情况反映的问题,该局提出要明确监管相对人是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行政,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消除一切药品生产的不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监管不到位、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法规追究监管部门及有关人员责任。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