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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泉州晚报报道,本报曾刊发晋江鼓励规模企业设立内部卫生所的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近日,晋江市卫生局正式出台了《关于规模企业内设卫生所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职工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最快可于9月21日申请设置内部卫生所。
晋江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出台《规定》主要是为了满足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外来务工人员身体健康水平,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千人以上企业均可申请
据悉,申请设置内部卫生所的企业必须是2006年12月31日(暂定)前在晋江市统计部门登记、职工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凡申请设置内部卫生所的企业,最快可于9月21日到晋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设置医疗机构审批表》和《法人代表签字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规定》要求,企业卫生所必须设有内科,同意设置中医科、普通外科等科室;鼓励条件较好的单位配备检验室、心电图室等,基础诊疗设备要齐全,但不得配备B超机。同时要求必须设置在企业内部且有独立出入口,不得对外开放,诊疗场所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至少设有诊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等。
法人由企业法人担任
《规定》要求,企业内设卫生所的法人必须由企业法人担任,享有聘用或解聘医务人员的自主权(人员资质需经卫生局审核把关),可指定一名医务人员作为该卫生所的负责人。
卫生所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杜绝非法行医。不得无故拒诊病人,对危重病人应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应合理安全用药。不得超范围开展人流、引产、上环、取环、接生等违反计生政策、损害员工身体健康的诊疗行为。
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为了鼓励规模企业积极设立内部卫生所,晋江市将企业内设卫生所定性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予征收卫生所的各种税费、管理费等。晋江市卫生局给予一次性免费配置企业卫生所基本诊疗设备及急救药品和常用药品。卫生所从业人员还享有与乡村医生同等的进修、培训、职称考试与评聘等基本权利,其中到本市各级医疗机构进修者免收进修培训费用。
该市支持和引导企业卫生所与所在地公立医疗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双向转诊、开通绿色通道等挂钩联系制度;共同做好工人健康体检、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等工作,并为企业员工实行医疗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还鼓励上市公司、规模以上品牌企业或企业集团公司参与建设有规模、上档次的综合性医院或专业技术特色突出、填补区域空白的专科医院。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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