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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安在线报道,8月1日,一王姓消费者从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利领取了25元购买到假药的先行退付款。这是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买假药先行退款”以来,产生的第一例先行退付款。
今年5月21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公开承诺,消费者凡在安徽省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买了假劣药品,可在1个月内携带所购药品票据、病历原件及其复印件、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向购药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经查实后,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向消费者先行退付购药款。
7月15日,芜湖市一名姓王的消费者在该市中山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花25元买了1瓶新加坡新日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蚕镇痛片”(批号:875027)。由于该品种该批号药品经检验发现擅自添加了西药“双氯芬酸盐”成份,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认定为假药,并通过中央电视台发布消费警示。王姓消费者购买了此药后,怀疑“天蚕镇痛片”可能是假药,于8月1日到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药品稽查人员经核实其药品包装、销售票据等药品相关信息后,确认其购买的是假药,随即指导其按相关程序提出了“购买假药先行退付”申请。从鉴别药品真假到领导审批同意退付,前后不到1个小时。
该消费者当场领到25元购买假药先行退付款后,激动地说:“我原本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到药监部门咨询药品的真伪,没想到药监部门遵守对我们市民的承诺,当场把购药款退给我,省去了我找商家理论和交涉的麻烦。”据悉,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对销售假药的商家进行了处罚,并对全市销售此类已经公告和警示的假药采取了清查措施。
编辑 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