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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峡传媒网报道,6月22日,云阳县专门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暨改革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云阳从现在起,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实行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执法监管,同时明确相对应的责任,做到权责一致。以此加强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记者了解到,云阳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乡镇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全县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推进执法改革 。通过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改革,明确乡镇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乡镇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建立起“责任主体明确、资源配置合理、监督机制配套”的覆盖全县农村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解决农村药品监管执法缺位等突出问题,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实现农村药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
乡镇人民政府接受委托后,将依据委托执法的具体事项及权限,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案件卷宗报送委托机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到乡镇执法检查,原则上要通知乡镇 药品监管人员参与,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涉药案件,可交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查处;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涉药案件,立案后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取证等部分工作。形成配合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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