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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商报报道,因医院使用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假药,淮南一徐姓老太突然死亡。事后,徐老太家属与医院就赔偿等问题产生纠纷。今年4月3日,双方因调解失败而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这是我省首例亮菌甲素诉讼赔偿案。徐老太家属与北京、广东各地亮菌甲素假药案的受害者联合起来,建立全国第一个假药诉讼联盟,共同维护自身的权益。
徐老太的老伴向记者透露,2005年7月,徐老太因患丙肝到淮南市东方医院集团总院治疗。2006年3月初,患者病情明显好转,院方也表示可以出院。3月26日,患者所做的肾检查结果显示正常。3月30日,徐老太突因急性肾衰竭而死亡。徐老太的老伴后在电视上多次看到齐二药生产的假亮菌甲素致病人肾衰死亡事件,对于医院用药开始有所怀疑。患者家属在查阅医院用药单时发现:3月2日至3月24日,使用了批号为05102801的亮菌甲素。经国家药监局认定,该批次的亮菌甲素正是齐二药生产的假药。去年12月18日,徐老太家属就医院用假药致病人死亡一事,要求淮南东方医院赔偿医疗、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40余万元。他们还提出增加惩罚性赔偿要求,提高被告方的违法成本,以挽回他们的精神、经济损失。今年4月3日,淮南市田家庵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记者随后与淮南东方医院取得联系,他们表示在假药事件中,医院也是受害者。而且这个事件不是孤立事件,是全国性的问题,医院必须等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出台,才可以进行处理。医院还将对厂家和药品经销商进行追诉。
据徐老太家属的代理律师孔维钊介绍,亮菌甲素药害事件去年在全国造成很大的影响,受害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我国关于假药的诉讼机制还未成熟,希望此案对建立侵害人的惩罚性赔偿机制有所启示。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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