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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南日报报道,1月31日在海口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我省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努力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要进一步明确院长的职责,实行“院长问责制”,全面实行医疗费用等信息公示制度。
据介绍,对院长实行“问责”,包括几个方面———对无证行医、非法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医疗广告、超范围行医的行为等必须问责;对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不事先向上级报告的,必须问责;对在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救治、组派救灾医疗队、卫生下乡支农、对口扶贫等政府指令性任务中失职,造成公共管理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问责;对疏于医疗质量管理,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损害病人的生命权、健康权,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行为,必须问责;对违反职业道德,开单提成,利用职务之便索要红包者,以医谋私者,尤其是药品回扣等必须问责;对工作效率低、经济运行状态差、资产负债率高、医院发展滞后、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群众意见多的医院管理行为,也必须问责。情节严重者,要及时撤换。
同时,全面实行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人均费用和单病种费用向社会公示制度,严格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就是要引导群众选择善于管理、服务好的医院就医。另外,要进一步端正办院方向,公立医院必须体现公益性质,要建立平价或低收费的公立惠民医院,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和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开放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源参与,集中力量在海口、三亚建设1—2个水平较高的医疗保健康复中心。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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