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海网报道,31日,福建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正式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基本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具体指标如下:
人民健康水平继续提高。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4/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0.0%。
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得到增强。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传染性肺结核发病率降至45/10万以下,15岁以下儿童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万以下,95%的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80%以上,力争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卫生人力资源有所增加。全省千人均卫技人员达到3人,其中千人均医生达到1.35人;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达到1:0.4。
根据规划,将定期开展医疗收费检查,确保2007年以后实行控制增长,各医疗机构的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