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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晨报报道,8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1月15日起,交沙霉素等27种药品将在我省实行最高零售价,主要是抗微生物和抗肿瘤类,其中一些药新售价将比现在市场价降低三成多。
此次调价在省内进行
“以前这27种药都不属于我省医保目录,价格由市场 自行调价形成,此次制定最高零售价,是因为不久前这些药已被纳入了省医保目录。”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
据悉,由于这次的调价并非是国家统一进行的,只是辽宁地区,在调价之前,东北三省地区已进行了协调,防止三省间这27种药价的最高零售价出现过大差异。
按照要求,相关企业必须从新药价执行之日起十日内申报定价资料,在审定期间内,还允许按原价格销售。
“但超过规定期限后,仍未经我们定价的药品,则不得按原价格进行销售,市民一旦发现可以举报。”他称。
大部分药品仍是降价的
“我已接到省物价局的相关调价文件,对比新定的最高售价和现有市场价格后,可以看出大部分药品仍是降价的,只有少数几种略比市场价高些。”沈阳市一家民营连锁药店的经理表示。
他粗略计算,这次降价的幅度平均在20%左右,其中部分药品降价幅度甚至达到了30%以上。
“这27种药品在我省属于比较常用的药,尤其是在医院中,很多注射液的价格要更高,降价后,省内患者的经济负担将得到很大缓解。”他分析称。
微利药品将“失踪”?
此外,省物价局还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生产和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对不执行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就是为了防止一些生产企业或医院不使用降价药品,如果那样,调价就失去了意义。
对此,一位生产企业人士却表示:自己的企业就不会生产微利药品,物价部门并没有权力要求企业必须生产什么。
“这样一来,药品降价很可能流于空谈,最好的办法还是完善医疗体制改革,降低药品销售的中间环节和回扣现象,才能真正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业内人士建议。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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