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报道,近日,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吉县分局集中销毁了1231种标值5.826万元的假劣药品,其中有标值4.106万元的过期药品属涉药单位自动上缴的,这得益于吉县分局推出的过期药品自动上缴制度。
如何处理过期药品一直是涉药单位和药监部门共同的难题。近来,吉县分局结合基层药监工作实际,依法推行了过期药品自动上缴制度。该制度要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药品验收、养护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过期药品用于临床。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发现过期药品,应及时与监管部门联系,并与药监工作人员共同清点、登记、上缴,由监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统一处理。
这一制度的实行,既节省了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有效提高了药品监管效率,也激发了行政相对人的工作热情和自律意识。该县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执行这一制度的同时,加强了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杜绝了药品积压和购进不合理等现象。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