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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都市快报报道,时隔数月,海宁某医院信息科的同事说起今年3月小王的出事,连连说“太突然”。小王大学毕业后就进了医院的信息科,都被提为骨干了,现在却查出来他把医院的统方数据泄露给药商,收受贿赂14万元。日前,海宁检察院起诉他的罪名是“受贿”。这类“受贿”还是比较少见的。
他错在哪里
医院的统方数据,也就是医生每天的开药用药量,原本也算不得什么机密,但是为了怕医药代表钻空子(比如医药代表可以根据医生的这个用药量兑现回扣,对于他们来说,统方数据再客观不过了),所以这两年小王所在的医院,把存储统方数据的计算机系统改了设置,只有正院长和信息科人员才能看到。
小王,2003年毕业于某大学计算机系后,回到海宁进了医院信息科。人事科干部说,不容易啊,还是个事业编制呢。几年下来,小王成了骨干。
但是,今年3月,小王突然被院纪委叫去谈话,就再也没回到信息科过。
因为小王偷偷地把统方资料传给药商,拿取好处费。
医药代表相互攻击咬出了小王
据说,事发是几个药厂的医药代表相互攻击不正当竞争,后来咬出了“我的资料是某某医院信息科的小王给我的”。
小王其实是个本分人,开始没想到拿这些资料赚钱。出于帮朋友的忙,他偶尔小范围地透露一些情况,朋友请他吃个饭什么的。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至案发,因为医院对统方资料管得越来越严格,小王的资料才真正开始“卖”价钱。
后来,小王干脆在计算机系统上装了个软件,把统方数据复制下来,通过邮件传出去。
小王家境不太好,爸爸下岗,妈妈长期病假,他年薪三四万,因此面对这以万元来计的“回报”就挡不住了,这是同事们对小王的出事原因做出的分析。
泄露公司资料有时后果很严重
小王最后被公诉的罪名是“受贿”,检察官说主要还是考虑到他妨碍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其实,类似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企业里,还有一个罪名目前被越来越多地提及,那就是“泄露商业机密”。
罪名经常被提及,但是真正抵达法院的案子很少见,关键是这种泄露的损失很难衡量,很难取证。企业要举证经济损失50万以上,才算重大损失。
还有人问,如果我的个人资料被泄露,比如现在办张什么会员卡或者买套房子,个人信息后来被泄露出去了,那又能问谁去算责任呢。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松涛说,对于个人来说,这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也很难追究责任,因为很难说泄露会给当事人造成怎样严重的损失。在国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只要法官认为这侵犯了人权,就可以对泄露者处以相当高的罚金来提起警醒。
编辑 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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