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深圳市药品批发市场展示费及保证金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楼层
入驻方式
展示费标准
保 证 金
一层
贵细药材专区
品牌
5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批发市场
单品
1000元人民币/年起
5000元人民币/年起
20品种以上
2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1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二层
藏药区
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10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中药饮片区
1万元人民币/组/年
糖尿病药区
精品中药区
2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5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贵细药材/少数民族药
备注
(1) 中西成药产品收取供货价总额的1%销售提成;
(2) 中药饮片收取6%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厂家提供抵扣税票),代开发票。货架标准尺寸1.2×0.6×1.35米;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2%的销售提成。
(3) 糖尿病药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2%的销售提成。
(4) 贵细药材/农副产品收取5%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0.5%的销售提成。
(5) 药妆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6%的销售提成,展示费待定。
(6) A区位置加收30%,B区位置加收20%,C区位置加收10%,D区位置按标准执行。
三层
医疗器械区
保健食品区
1万元人民币/组/年起
性用品区
国家计生委宣教中心指定专卖场
国际品牌展区
2000美元/季度
1000美元/季度起/家标准15平米
国内品牌展区
2万元人民币/季度
1万元人民币/季度起/家标准15平米
(1) 医疗器械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6%的销售提成。
(2) 保健食品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货架标准尺寸1.2×0.6×1.35米;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6%的销售提成。
(3) 品牌展示区A区位置加收50%,B区位置加收30%,C区位置加收20%,D区位置按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