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网消息,近日,记者从中山市物价局获悉,为逐步解决医用药袋卫生消毒、防潮和细菌交叉感染问题,医疗机构在病患者自愿的情况下,能够向病患者出售符合广东省药学会《药房分装用纸塑袋推荐标准》的纸塑药袋。其收费标准按医疗机构实际购进价格加收不超过10%。
相关批复中指出,医疗机构应在收费场所、药房公示纸塑药袋价格,同时告知病患者可以自主选择。
据悉,考虑到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药包材作为直接接触药品的材料,国家对其严格监管,但药房分装用药袋目前尚无标准,为保障药品分装后的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结合目前药房的具体情况,广东省药学会组织专家拟定了《药房分装用纸塑药袋推荐标准》。
《药房分装用纸塑药袋推荐标准》标明:标准适用于复合纸为主要原料,有不干胶粘贴封口以分装固体药物的药袋,供医院药房或零售药店直接发予患者数天内服用。
编辑 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