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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商报报道,经过2年多,“齐二药”假药案的刑事部分终于宣判。昨日上午,广州中院一审判处5名被告有期徒刑4至7年不等。
在2006年发生的“齐二药”假药案因造成多人死亡而轰动全国。2007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刑事部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二药公司”)总经理尹家德,副总经理朱传华、郭兴平,化验室主任陈桂芬,药品采购员钮忠仁提起公诉。
广州中院经审理认为,由于5名被告的严重失职,导致齐二药公司2006年3月将假冒丙二醇辅料用于生产了亮菌甲素注射液。当年4月,该批药品被中山三院应用导致13人死亡、两人病情加重。5名被告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据悉,在庭上,5名被告都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但也分别做出了让人难以接受的辩解,其中采购员钮忠仁说自己根本看不懂化验资料;验药的化验室主任陈桂芬学历是初中一年级并自称“没有受过什么(化学)培训”;副总经理朱传华称“在公司里有个惯例,产品检验不合格也要按合格开(合格报告书)”;副总经理郭兴平更称“公司的GMP认证是花10万元买的”;总经理尹家德则表示,在生产和销售“亮菌甲素注射液”时,他已辞职,对假药事件毫不知情。
广州中院经过审理认为,5人的行为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并以此判处朱传华有期徒刑7年,尹家德、郭兴平、陈桂芬、钮忠仁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到4年不等。
另据了解,目前在广州起诉的“齐二药”假药民事赔偿案还没有结果。“在经过两次延期后,受害人已经耗尽所有心血,现在大家只盼能尽早宣判。”昨日,“齐二药”受害人代理律师陈北元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广州天河区法院应该在6月29日前对11名‘齐二药’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诉讼做出判决。”焦剑/制表
齐二药事件回顾
▲2006年3月 假冒丙二醇辅料用于亮菌甲素注射液。
▲2006年4月 假药被位于广州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应用 导致65名患者出现急性肾衰竭等“二甘醇”中毒的症状,13名患者死亡。
▲2006年5月 “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被认定为假药,全国紧急查封。
▲2006年6月 “齐二药”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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