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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商报报道,今后,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企业,也将被列入“黑名单”。药监部门将对其进行监管和整改,违法情节严重的,将被药监部门作为重点抽检对象,逾期不改还会被公示。昨日,国家药监局针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下发通知,明确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
目前,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违法现象依然难以杜绝,国家药监局每期的违法广告公告中,都会有一批企业存在广告违法情况。对此,国家药监局表示,将通过建立药品违法广告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认定,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同时,定期对广告发布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定,对严重失信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有关专家表示,这个制度的建立是药品监管部门在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中的辅助措施,企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情况被记录、公示后,将提醒人们购买相关产品时要谨慎。
同时,国家药监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还将开展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档案记录、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的信用档案,及时将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记录进“黑名单”。
据了解,今年6月底前,各地广告发布企业的信用档案将全部建立。
编辑 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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