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
本会为了维护本会会员利益,在2007年8月17日召开理事会,并通过了《确定第一批名优药品统一市场零售价的决议》等错误决议。
经学习,本会认识到,确定药品统一市场零售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本会决定:立即撤销《确定第一批名优药品统一市场零售价的决议》等错误决议,并向广大消费者公开道歉。我们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
成都市医药商会2007年11月1日
编辑 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