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同种药品、同种规格,只因生产厂家不同,最高限价也不同。昨日的降价中,出现了这种新现象。
如:辛芩颗粒,9粒5克包装的最高限价为16.2元,12粒包装的最高限价为21.6元;同样规格的辛芩颗粒,还有第二种定价:9粒包装的最高限价为18.2元,12粒包装的最高限价为24元,其后的生产企业中,特别标注“四川志远广和制药”。
业内人士解释,这是保护优质优价药品的做法。一般厂家的药品和品牌厂家的药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差异,生产成本也高低有别。药价如果一刀切,对品牌厂家很不公平。不同的限价标准,能保护品牌厂家的积极性。
对此,也有人认为不妥。药品理应接受市场的优胜劣汰,不应受到人为保护。老百姓更需要的是优质药品,对这类药品进行“保价”,降价也就变得没有意义。
编辑 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