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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光明网报道,近日,记者走访了天河、白云、越秀、东山、海珠区的各大药店,发现许多药店货架上都摆放了品种不一的仿药食品,如××夏桑菊冲剂、××板蓝根冲剂、××清开灵、××溪黄草冲剂、消炎退热冲剂、××口咽清等。这些食品包装背面印的都是“食(卫)证字”、“食(卫)准字”批准文号,而不是“国药准字”号,属于保健食品。这些仿药食品与药品包装很相似,而且大多数药店常将两者混在一起摆放,消费者稍不留心就会误买。(4月21日信息时报)
今年3月1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7号公告规定:禁止药厂药店擅自生产、经营与已批准药名同名的仿药食品。广州这些药店的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食品零售市场秩序,还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食品仿冒药品被叫停,凸现了国家对人民健康的关心。可广州部分药店装傻照样卖,固然是由于不良生产企业和药店受经济利益驱动(利润、回扣等)道德失缺、见利忘义、以法律为游戏!但我们不解的是,卫生部第7号公告已经发布一个多月了,我们的职能监管部门为什么听之任之无动于衷呢?
记者就使用已批准药品名的同名仿药食品依然充斥于广州各大药店问题,先后致电广州市药监局、广州市工商局和广州卫生监督所,三个部门均互相推委,说这个问题不归自己管。(4月21日信息时报)于是笔者十分纳闷,难道广州不归国家卫生部管吗?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首先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失责,黩责,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却不为人民办事。其次在仿药食品监管方面,职能不清,职责不清现象非常严重,有利益的事监管部门都想管,没有利益的事,就互相推委,可见政府部门在政府这个完整的机构中并没有各自发挥自身不同作用。现在的政府比过去要强的多,我们相信该管的事情就应该毫不留情。不能让些仿药食品处于“三不管”地带的现象再继续下去了。市政府要牵头组织力量认真落实卫生部第7号公告,别让仿药食品再危害消费者健康了!
编辑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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